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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违约金的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03 18:19:43 人浏览

导读:

合同当事人往往会在合同的最后几条中明确违约金的比例或者是计算,如果当事人事先对此并没有约定的话,则按照损失向违约的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更多关于计算违约金的依据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合同当事人往往会在合同的最后几条中明确违约金的比例或者是计算,如果当事人事先对此并没有约定的话,则按照损失向违约的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更多关于计算违约金的依据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计算违约金的依据

  合同当事人往往会在合同的最后几条中明确违约金的比例或者是计算,如果当事人事先对此并没有约定的话,则按照损失向违约的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金。

  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三、法定违约金怎样的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如果当事人觉得违约金的金额过高,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或法院予以适当调整。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计算违约金的依据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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