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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违约形态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13:09:34 人浏览

导读:

在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要签合同的时候,所以也有不少的违约纠纷。那么,合同法的违约形态有哪些?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买方违约合同怎么解除?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要签合同的时候,所以也有不少的违约纠纷。那么,合同法的违约形态有哪些?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买方违约合同怎么解除?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同法的违约形态有哪些

  (一)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

  1、明示毁约。指在履行期届至前,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形态。

  2、默示毁约。指在履行期届至前,债权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在合同履行期届至时,债务人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且债务人拒绝为履行债务提供相应担保的违约形态。

  (二)实际违约

  债务履行期届至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一旦债务履行期届至,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适当,无须经债权人催告,即构成违约,此即所谓“期限代人催告”。实际违约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三类。

  1、拒绝履行。又称不履行,指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偾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

  2、迟延履行。

  3、不完全厲行。指债务人虽有履行行为,但在履行数量、质量、方式、地点等方面存在瑕疵。

  二、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买方违约合同怎么解除

  1、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有以下两种途径: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2)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

  2、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要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乙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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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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