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当前公司法律服务市场上存在一种极不正常的需求现象,即许多公司重诉讼而轻预防。这些公司常常会在诉讼临门时不惜一切
一、大陆法系的情势变更原则 1. 德国 《德国民法典》不承认情势变更可以构成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事由,只在第242条规定了债务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此外别无情势变
合同是合同主体所处的内部及外部环境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它反映了当事人的议价能力、对稀缺资源的控制能力、在交易当中所处的强势或弱势地位等情况。要提高条款的实用性,
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履行行为;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当。履行不当是指债务人的履行
(1)约定赔偿。约定赔偿又称赔偿额的预定,它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约定赔偿合同中预定一个损失赔偿数额或者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在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
在电子商务中,交易各方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着迅速的信息交换,交易的速度明显加快了。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论是自然人还是电子代理人,出现错误都是在所难免的。但
合同欠缺条款,即合同漏洞,是指合同应对某事项加以规定却未予规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当事人对于非必要之点(常素)未予协商,例如买卖家电却未约定运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布实施以来,学界对我国合同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其中,对我国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究竟是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说法不尽一致。理论上
过错相抵,在违约责任中,是指对违约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人的赔偿责任。《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
赔偿损失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恢复原状;二是金钱赔偿;三是代物赔偿。 恢复原状,指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原状。例如,借用人损坏了借用的工具,经修好后返还出借人,这里
在法学理论上,根据法律适用范围有无限制,可以将法律分为普通法与特别法。普通法,是指适用于全国领域、规定一般事项、并且无适用的时间限制的法律。特别法则是指适用于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五条: (1)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他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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