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产品购销合同模板
导读:
每个行业都有买卖存在,有买卖的行业就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在瓷砖产品购销时,也需要签订相关的购销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瓷砖产品购销合同模板?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需方:
供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为了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1、货物明细: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符表“清单”(共1页)。
2、合同总额:XXXX
3、材质要求及技术标准:材质按双方认可的样品为标准。
4、交货及退货:XX月XX日前交货并安装完毕,退货产品表面无污损,无渗水,至购货期开始30个工作日内方可退货。
5、运输费用:合同货物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6、交货地点:XXXX
7、验收标准及验收期限:验收标准按供方提供的产品清单及企业产品生产制作标准;验收期限:供方安装完毕后,提前三天通知需方,需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如逾期仍未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8、结算方式:预付合同总额的xx,验货后付xxx发货,安装完毕付剩余xxx (政府招标,学校,福利社保等单位除外)。
9、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签定,供需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单方无故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一次性赔偿对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需方须及时付款。
(3)供方按合同按时交货。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递交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进行裁决。
11、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二份,签字盖章生效。需方:XXX 代表:XXX
地址:XXX 电话:XXX 供方:
地址:电话:xxxx 需方: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物权法》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瓷砖产品购销合同模板的内容,由此可知,购销合同主要是写清楚需方和供方的具体身份信息、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地点,最重要的是双方相互约定的购买事项。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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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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