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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粮购销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7 08:46:25 人浏览

导读:

储备粮购销合同供方:编号:需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供、需双方本着遵守《厦门市2005年第二批地方储备粮招标采购文件》和其它有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双方签订以下合同:一、产品生产年度、品种、数量、金额:供方向需方提供

  储备粮购销合同

  供方: 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遵守《厦门市2005年第二批地方储备粮招标采购文件》和其它有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双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产品生产年度、品种、数量、金额:

  供方向需方提供2005年产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吨,单价(含包装物、运杂费,即双包价)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站每吨_________元,共计金额(人民币)____佰___拾____万_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_角(¥: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1、晚籼稻谷符合国标“GB1350-1999”中等(含中等)以上(其中脂肪酸值≤23),以上货物均要符合《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指标和食品卫生标准。

  2.中标的粮食必须达到无害虫、无霉变、无污染。带甲虫类每公斤2头(含2头)以上,需方向供方收取每吨5元虫粮整理费, 每公斤10头(含10头)以上,需方向供方收取每吨10元虫粮整理费,每公斤20头(含20头)以上,需方有权拒收。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费用负担: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6年1月31日止,交货地点为 站台,车皮到达前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到达后费用由需方负担。供方采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在需方粮食仓库交货,费用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地点、办法:在需方仓库验收,由厦门市粮油质量监督站、厦门市同安区粮油质量监督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予以接收;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接收,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包装物及费用负担:包装物为标旧麻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8115-87《粮食包装-麻袋》中的1号袋),由供方提供。如不符合要求,需方不予接收。包装麻袋每条按1公斤扣重量,稻谷每包净重70公斤,包口采用麻绳缝口,活扣缝口不少于11针或采用机械缝口。如果由于包装封口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粮食撒漏损失,中标方应承担损耗损失及整包、整理地脚粮、搬运费等直接费用开支。

  六、损耗及计算方法:结算数量按实际接收地电子磅计数为准,需方不负担任何损耗,过磅所需费用由需方负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需方指定仓库经验收合格后,供方按实际入库数量和合同单价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粮食销售专用发票,需方凭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八、供方应向需方交纳中标货物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供方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标的交付,履约保证金在结算后两天内由需方无息退还供方。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均应按合同规定条款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均应承担中标货物总金额8%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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