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导读:
如今汽车购买需求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就是停车问题,车位购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大家在进行车位买卖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车位过户需要多少钱?以及最重要的车位买卖合同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共用场地变地上车位。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二)霸占无约定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三)地下车位(库)重复卖。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库),可这地下车位(库)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库)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库)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四)人防工程偷着卖。有的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五)改造车位(库)黑着卖。还有一种非常严重的现象是在规划许可证上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
(六)租赁期限超过20年。有的开发商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库),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所需材料: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原始购买发票。
1、带着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始购买发票,先到房管局网签,凭着网签后给的合同去地税局缴纳契税(3%),再凭税务局凭证回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资料齐全当天发证。
需要注意:要求购买方必须是业主,所以最好带着自家产权证等能证明是业主身份的文件;且转让价格不能低于原始购买价,否则地税通不过,还得重新网签。
(一)车位核验。所需资料: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位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时间:一般10个工作日。
(二)签约:包括网签、定金协议及买卖合同三部分。
1、网签。网签价为车位原购买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车位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需要配偶的同意出售证明)、银行卡。
2、定金协议,与一般房屋买卖相同,超10万的部分要做资金监管。
3、买卖合同,与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相同。
(三)缴税。契税:原值×3%;印花税:原值×1‰。所需资料: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原车位购买发票。
(四)过户。买卖双方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部分城区需要提前预约过户好)。所需资料:
1、卖方: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车位原购买发票;
2、买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还需提供缴税后的完税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签订车位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所购车位是否可以进行交易、购买时长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范围内以及其他条款是否符合规定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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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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