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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微信号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5 10:53:49 人浏览

导读:

最近几年微信的使用频率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多,而要使用微信的话,大家要简单的了解一下。有些违法分子也会利用微信号买卖来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那么买卖微信号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最近几年微信的使用频率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多,而要使用微信的话,大家要简单的了解一下。有些违法分子也会利用微信号买卖来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那么买卖微信号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买卖微信号立案标准是怎样

  贩卖微信号属于违法行为,当涉及金额较大时,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买卖微信号立案标准是怎样

  二、能起诉微信号侵权吗

  首先,如果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擅自把非互联网上的作品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这无疑是侵犯着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如果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擅自把互联网上的作品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原则上这也是构成侵犯着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原始发布的网页上着作权人已经申明不得转载的或者原先并不是在某网站中公开发布的,而是需要注册登录等程序才能获取的作品,更是如此。

  在现实中,无论是微信公众号转载还是其他的网络平台转载所存在的最大问题不是转载行为本身,而是转载者在转载前根本不对所转载信息的原始来源是否合法进行必要的审查,甚至转载的是一些没有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的作品。更有甚者,一些转载者为了掩人耳目,故意删除被转载作品的作者信息和原始出处,甚至以转载者的名义发布这些信息,让公众误以为这是转载者自己创作的作品,这就是赤裸裸的抄袭和剽窃了,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最为恶劣的是,一些转载者还擅自把他人的作品进行修改甚至歪曲篡改,这同时侵犯了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执法机构对这种转载行为应该给予严厉地打击和制裁。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设立用于实施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微信号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大家在生活中还是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造成自己经济上的损失,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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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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