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
导读:
诚信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帝王条款,但也并不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会遵循,一物多卖的情形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一般来说做买卖的,会签一份合同,一物多卖,是指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会签订数个买卖合同,分别出售给数个买受人的情形。那么多份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又如何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非法律禁止交易的物品,一经买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并依法生效。对于多重买卖行为中每一个单独的买卖合同,也都不例外
另外,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债务合同,出卖人对于买受人的交付行为不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当然包括交付不能的情况。同理,在多重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因向某一买受人交付了标的物,而对其他买受人不能履行时,该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履行合同不能的违约责任。
所以说,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与两人或多人订立的多重买卖合同,均可以为有效的买卖合同。
在多份合同都生效的情形下,最终实际上只有一份买卖合同可以履行,剩余的无法履行的可以通过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多份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的相关介绍,买卖合同生效必不能存在有效力瑕疵的情形,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缺一不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的,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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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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