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按揭程序是怎样
导读:
在我国买房这样的事情,对于不少家庭来说都是较为重要的事,因此有些人购买不起新房,所以就会对二手房市场有着较大的兴趣,从而完成房产购置的事项,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二手房买卖合同按揭程序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二手房按揭跟一手房按揭相比,有一些不同,其贷款步骤如下:
1、 购房人与售房人达成一致意向,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其认定的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3 、买卖双方要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批,并在之后向借款申请人告知是否同意贷款;
6、同意借款后,买卖双方应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根据约定,按月还款;
11、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贷款本息,伺候方可解除抵押担保。
根据上述按揭流程可以知道,按揭时买卖双方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来说有:
1、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
2、购房人(借款人)提交的资料:收入证明(单位收入证明,并可选择提供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其他房地产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配偶身份证;若购房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证等有关证件资料;若购房人无北京市常住户口,除上述资料外,须提供暂住证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3、售房人提交的资料: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受委托人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若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的证明文件及同意出售的文件;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关文件(若所转让房产为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
在办理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时,只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办理转按揭其实是件很轻松的事情。
1、由于卖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进行了抵押,所以当发生第二次转让时,一定要征得抵押权人—原借款银行的同意;
2、在第二次交易意向达成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此时存在着交易风险。所以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签署规避该风险的条款或附件;
3、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的已购公房,那么新购买人的贷款年限将受房龄的制约。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当房龄超过30年时,银行将不再批准放贷。所以交易双方应注意已购公房再次交易时所受到的贷款限制。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二手房在进行购买按揭程序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二手房程序来进行的,与购买一手房是不同的,好了以上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按揭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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