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买卖合同知识 > 什么买卖合同?

什么买卖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0 21:56:03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依约定应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一方称为出卖人,受领标的物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称为出卖物。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l

根据<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依约定应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一方称为出卖人,受领标的物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称为出卖物。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l)买卖合同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租赁、借用和保管合同虽然一方也要将标的物转让给另一方,但它并不涉及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因此,转移财产所有权将买卖合同与租赁、借用和保管合同区分开来。同时,买卖合同又是等价有偿的,这又与转移财产所有权但非等价有偿的赠与合同区分开来。

  (2)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中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其中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给买受人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关于出卖标的物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成立生效,而不以标的物的现实交付为生效要件,因此,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