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对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买受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导读:
第三人对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买受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拒绝支付价款
买受人有权依同时履行的抗辩,在出卖人完全转移权利之前拒绝支付价款。
2、主张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未为权利转移行为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为无负担的所有权转移。如果所有权转移义务的履行为出卖人主观不能,买受人不能证明的,可要求全部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合同,或者免付价款;买受人不能证明的,只有在出卖人迟延履行时,才可解除合同。出卖人已为部分履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为权利转移或者负担的除去。出卖人主观的部分履行不能时,买受人有权按比例减少价款、要求部分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当部分不履行对买受人无益时,买受人可返还标的物,而要求免付价款或者全部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3、主张违约金
双方当事人有关于权利瑕疵和违约金约定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违约金,出卖人应依其约定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在当事人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法律也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情形下,买受人不能主张违约金。
4、主张损害赔偿
买受人因标的物的权利瑕疵而受损害时,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要求出卖人赔偿其所受损害,买受人解除合同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由谁承担?想知道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由谁承担,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