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具体是怎样订立的
导读: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很多问题,甚至有时候不仅会触犯某一方利益,而且也损害了社会的利益。就好比免责条款的订立,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免责条款具体是怎样订立的及其相关问题。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只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成一致;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成立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的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是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市民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音之所在。
1、显失公平的无效。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出于保护其身利益的目的,而设立一些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签约时既不向对方当事人提醒,也不向对方当事人作出任何说明,致使对方当事人要么懵懂签约。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对于人身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这种形式合法地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相违背的。
免责条款也是一种合同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其设定的目的只是为限制和免除当事人未来的责任,而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综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免责条款具体是怎样订立的及其相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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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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