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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2 20:21:01 人浏览

导读:

在合同法中,对抵消做出了相关规定的,就是在双方之剑互负债务的情况下,在对等数额的债权进行充抵债务的行为,抵消人应有行为能力,并需要对债权有处分权。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在合同法中,对抵消做出了相关规定的,就是在双方之剑互负债务的情况下,在对等数额的债权进行充抵债务的行为,抵消人应有行为能力,并需要对债权有处分权。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

  抵消为单独法律行为,应适用法律关于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的规定。抵消为处分债权的行为,故抵消人应有行为能力,并需要对债权有处分权。抵消应由抵消权人以意思表示向受动债权人为之,以受动债权人了解或通知到达受动债权人处为发生效力。受动债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以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处为发生效力(《合同法》第99条第2款)。

  抵消为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的效力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因当事人在双方债权具备抵消要件时往往认为可随时抵消,于是常常怠于为抵消的意思表示。所以,仅令抵消的意思表示向将来发生效力,就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如果令抵消的意思表示溯及最初得为抵消时发生效力,即相互间的债权溯及到得为抵消时按照抵消数额而消灭,结果就比较公平。由此决定,其后的利息债务,因给付迟延的赔偿损失、受领迟延的效果等,都因抵消而消灭。

  抵消的意思表示,不得附有条件或期限(《合同法》第99条第2款)。因为附有条件或期限使其效力不确定,与抵消的本旨相悖,并且有害于他人的利益。

  二、合同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抵销有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两种形式,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的一个共同点,而且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的目的都在于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但是两者也存在差别。

  1、法定抵销的条件

  法定抵消就是由法律规定行使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的抵消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因此,法定抵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互负债务。

  债务抵销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为基础的。如果只有债权或者债务,都不能发生抵销的效果。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债务抵销的效果是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销,否则就是强制对方履行债务。

  (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

  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要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其他物品。偿还债务的物品质量、规格、等级有差别的,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但是如果一方主动以自身品质较好的与对方品质较差的抵销,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2、约定抵销的条件

  约定抵销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约定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

  三、合同抵消的效力有什么

  抵消使双方债权按照抵消数额而消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从自动债权方面看,不能超过自己的债权额获得满足;从受动债权方面看,也仅于获得满足的范围,即仅就自动债权额消灭其债权。由此决定,一方的债权额大于对方的债权额时,前者仅消灭一部分债权额,后者则全部消灭。

  抵消使双方债权溯及到得为抵消时消灭。所谓得为抵消时,是指抵消权发生之时。如果双方债权的抵消权发生之时不同,则应以抵消人的抵消权发生时为标准。被抵消人嗣后纵为抵消的意思表示,也不得溯及其抵消权发生时产生抵消效力,因为其抵消权已依对方的抵消意思表示归于消灭。至于溯及力的内容,包括双方债权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均从得为抵消时消灭;双方债权的利息债权,均从得为抵消时消灭;给付迟延、受领迟延、违约金、赔偿损失金等,均从得为抵消时消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合同抵消的方式往往是非常单一的, 只要符合合同抵销的法定条件,那么就可以行使合同抵消所需要的,不过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并不存在多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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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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