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怎么使用合同撤销权
导读:
大家在日常签订合同时,如果出于某些原因使得合同的签订并不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那么此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因此我们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撤销权。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关于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怎么使用合同撤销权的相关内容。
1、明确知道或是应当知道合同撤销事由的时间,因为这个时间是起算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起算点。
2、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3、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之后就等着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开庭审理,然后做出撤销或是不准撤销的裁决。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即须为《合同法》第54条所规定的几种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我国《合同法》第54条与《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此与国外如德国、日本等国家规定的撤销权人通过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方式行使撤销权并不相同。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根据《合同法》第55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
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所谓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合同法》第55条第1项所规定的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即是对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规定。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不但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反而明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明确表示”的方式是口头的或书面的均可。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虽然没有明示表示放弃撤销权,但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撤销权消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具体关于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怎么使用合同撤销权的相关内容。既然合同没有基于双方共同的意志表示,那么一方就由权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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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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