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合同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
导读:
《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本条是对履行委托开发合同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规定。
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但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可以优先受让该专利申请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签订合同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这是对于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那么,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合同要注意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研究开发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
甲方委托乙方研制装置,特商定如下合同:1.研制内容:对制药车间二个一吨发酵罐,二个五吨发酵罐和二个三十吨发酵罐进行温度自动控制并记录,六套温度自动控制装置安装在
原告谢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被告黄某某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原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6日受理,该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技术合同纠纷,不属该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