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
导读: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并不算违约,因为房屋中介的成功是呀帮助委托人成功的租赁或者购买到他想要的房屋。居间合同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所以居间不成功并不算违约双方都无需赔偿。那么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间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情】张某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了本市广元路上一套二手房的挂牌出 售,通过中介联系进行看房并达成购买意向,张某于当天向中介公司支付了意 向金1万元。但是,当中介联系到卖方,确认房屋买卖事宜并转付意向金时, 卖方反悔,以家庭意见不统一为由拒绝卖房。无奈,中介只得通知张某,居间 不成功,卖方不肯卖房,请他另换其他房屋,或取回意向金。但张某认为,买 卖不成,中介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经多次协商,张某与中介未取得一致。于 是,2005年4月,张某把中介公司诉之法院,要求中介按照“定金罚则”承 担赔偿责任,及2万元人民币。
【审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同不能实现,中介公司和张某都没有过错。于是,判决中介公司返还张某的意向金1万元。
张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
【评析】
近年来,许多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多是通过中介操作,并曾向中介公司支 付了定金或意向金。因此,如果卖家(卖房者)不愿意出售而使买房者购房 落空,中介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成为争议的焦点。笔者认为,解决这一 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1)买房者已向中介公司支付了意向金,中介转交给卖房者变成了定金。房地产中介行业中“意向金转定金”是行业惯例,如果中介公司按照居间协 议将意向金交由卖房者变成定金,并向买房者出示了卖房者的定金收据,这时由于意向金已转成了定金,如果卖房者不愿出售房屋,中介公司其实并没有违 反合同约定。所以,买房者不能以中介机构违反合同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而是应向卖房者追索。因为屮介公司在房屋买卖中是一个居间撮合的 角色,主要是负责通过向卖方或买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收取一定的居间费用,且我国有关法律也未规定中介公司由于卖房者违 约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实践中,很多居间协议中有类似“如果由于卖房者违约,买房者在取得卖房者违约赔偿后,将赔偿所得的20%归中介公 司”的格式条款,笔者认为该类条款显然是加重了买房者的责任,排除了房者的主要权利。这种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称,应该属于无效条款。
买房者巳向中介支付了意向金,中介未及时转交卖房者变成了定金。由于在房屋上涨期间,房东往往不愿意收取中介转来的定金,以希望处于更加有利的优势地位,而中介公司往往为了稳住买房者,谎称卖房者已收取定金,而只是还要进一步磋商等。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中介明显违反了作为居间人应该具备的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及时报告原则,属于违约行为,买房者可以据此向中介索赔。但这里要特别提醒买房者的是,应该及时拿到中介公司失职的证据。
中介在居间时有承诺担保的,可追究中介的法律责任。有的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常常给买房者保证一定能够购到房,并要求买房者支付一定的定金或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如果中介公司将此类保证落实到居间合同的具体条款中,则视为中介公司为买房者提供了一个担保,这时如果买房者未购到房屋,则可以向中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介机构代理卖房者与买房者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并收取定金,但最 后卖房者违约了,视具体情况不同对待。如果中介公司拥有卖房者的代理权, 可以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此时,只能追溯卖房者的违约责任且应当支 付居间费用;但如果中介公司无代理权或代理权有瑕疵而与买房者签订了买卖 合同,根据《合同法》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若不被卖房者 追认,视为可以撤销合同。合同若被卖房者撤销,买房者可以向中介公司或卖 房者有过错的一方索赔买房者因此受到的损失。
就本案而言,张先生只能要回意向金,不支付中介费,而不能按照定金罚则主张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的相关规定,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并不算是违约,因为居间合同的成立要以房屋标的物到手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咨询法律快车专职律师,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