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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1 22:20:45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只要是按照债权债务方面以及合同的法律规定来订立借款合同的,那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就会因为该合同,从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只要是按照债权债务方面以及合同的法律规定来订立借款合同的,那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就会因为该合同,从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

  三、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公司向个人进行借款的,这两者的主体是适格的,只要借款合同的订立签订是按照法规来的就可以。好了以上就是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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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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