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导读: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补办?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案例:丢失购房合同取不出住房公积金
宋先生是乌市市民,2013年,他在三坪农场一小区购买了一套202平方米的复式房屋。付完首付款之后,他用商业贷款结清了全部的房款。为了能早日还贷,今年9月,他便想提出住房公积金却发现购房原合同没了。
“购房原合同没了之后,我找到售房中心说明情况,签订借条后,从销售中心拿了一份原合同。”宋先生说。拿着借来的原合同,宋先生来到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但被告知要先交契税,交契税的过程中,借来的原合同被留作了底。
考虑到提取公积金必须要有购房合同,宋先生再次找到售房中心。
“这次他们说要我补办合同,递交补办申请后,工作人员让我先登报说明丢失合同的情况,可我登报后工作人员又说格式不对,没法审批,可又不告诉我正确的登报格式。”手续走到最后一步被“卡壳”,宋先生很不高兴。
对此,新疆都市报记者找到了该房产公司的负责人刘某,他回应说:“购房原合同丢失之后,补办合同的快慢是根据当事人情况的复杂程度定的。如果中间相关环节缺失,很容易引起法律后果,给相关当事人带来损失。”
补办购房合同不同时期有不同措施
对此,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艳玲解答说:“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是4本,分别由开发商、房管部门、购房者等保存。
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3种情况。
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此时的购房者若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此阶段丢失合同,需要先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若此时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提醒:交接合同时最好出具书面证明
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由于过失,开发商、购房者、律师等都可能出现丢失合同的现象。为了划清责任,马艳玲建议说:“保险起见,大家在交接合同时,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证明,以保证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了对方。这样一旦发现丢失,就可避免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以此也保证了自己的利益。”
(原标题:购房合同丢失,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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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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