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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7 16:41:48 人浏览


私人借款

私人借款

现实生活中,私人之间因一时需要相互借款属于正当的民事交往。双方达成的借款协议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都属于借款合同。借款交付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出借方属于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方偿还借款。借款方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出借方偿还借款。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还款期限,借款方应当按约定的期限还款。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出借方有权随时要求借款方还款,但是应当给借款方留有一定的筹款时间。如果双方事先约定是要支付利息的有偿借款,只要不属于高利贷,借款方还应当在偿还借款的同时,按约定支付利息。

当前,亲戚朋友之间的私人借款仍是农村解决资金困难一种主要渠道,个人能够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信用社获得的贷款,有贷款期限、利息、贷款金额等因素的制约。于是,人们都在借款时多数先想到的亲戚朋友,就目前来看,私人借款有不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无明确的还款计划,不收利息等特点。两者相比较,后者对急需用钱的人有其明显的好处,因此成为人们借款的首选。但律师从农村了解到,向私人借款并是件容易的事情。
借款双方,各持所想。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一部份人因富裕起来有了部份剩余资金,而一部份人则正在发展中急需一笔资金。私人借款就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借款对象多是亲戚朋友。在广大农村,一个人如果遇到有人向自已借款时,他们都会有想:借出去了何时是归期?还有无法收回的可能,不如留在自已的口袋,它又不会生锈。在这时候,多数人会以自已也需要资金,自已也是如何困难等为理由而逃过一场“灾难”。一次,我回到老家,听邻居的阿姨跟别人谈话时说:“今天阿三向我借钱来了,这人历来是死赖账,认欠不认还”。事实却也如此,有人借钱做生意或发展农业等发了家,却迟迟不还别人的钱,当别人摧他们还款时,都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有的甚至借钱赌博或用于吃喝玩乐,借给他们的钱更是有去无回。借不到钱的人认为,有钱都不借,真是没人情味,这人太小气!错到了钱的人在还钱时,非常不情愿还钱,好像当初借别人的钱是自己的钱,不该还。而且他们认为,你叫我还钱,无凭无据,谁证明我借了你的钱。私人借款形成了借给别人钱的人不想借,怕收不回,借到别人钱的人不还款或延长时间还款,因为借款无凭无据。
事出有因,诚信缺乏。过去,许多人遭到过借出去的钱无法收回的经历,于是,现在的人便对借钱这样的事倍加小心,可以不借的尽可能不借,以免到时候自己吃亏。细想,如果我们借到别人的钱后能及时归还,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还钱,要向别人解释清楚并于过后及时主动归还,这样,当你遇到困难时,别人也就乐意帮助你,这就需要每个人都要讲诚信。否则,今后你再需要别人的帮助时,就会遭到拒绝的难堪。确如有人说的一样,借款时无凭无据,说得好,想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说不好,不还你也没有办法。那么,要解决这种非正规的私人借款,没有法律作保障,只能靠每个人的诚信。现在,我们在农村常看到有人唠叼:“当初他来借钱的时候,对你甜言密语,现在催他还钱时,每次都是冷语相对,像是别人欠他的钱,真是后悔当初借给他钱”,反映出农村私人借款催回时的无奈。
私人借款,存在问题。借款时没有书面协议,这就让私人借款成为没有凭据的不正规交易。有很多人在借给别人钱款时,心想能签订一份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好放心借出的钱在收回时有法律保障。但是,我们知道借款双方都是亲戚朋友关系,签订书面协议有碍于情面,显得小气,且不相信对方。于是,借款就成了口头几句话,手中接着钱的随意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律师认为,私人借款要抛开面子问题,个人之间要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地方政府要成立有关私人借款的正规中介机构,引导群众到这些地方办理私人借款手续及公证,同时加强对广大群众的诚信教育。这样才能给农村私人借款成为人们开心、乐意去做的好事,使私人借款不再遇到脸难看、话难听、钱难借、催款难的情况,使先富起来的人带动更多的人富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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