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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仙人掌”合同诈骗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9 12:57:19 人浏览

导读:

12月8日,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提请批准逮捕,成功破获一起利用食用仙人掌进行合同诈骗案。2007年,市局经侦支队相继接到桃江、安化部分农民报警称,周某某等人在当地推广种植仙人掌,并与他们签订了购销合同。周等人收取种植

  12月8日,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提请批准逮捕,成功破获一起利用食用“仙人掌”进行合同诈骗案。

  2007年,市局经侦支队相继接到桃江、安化部分农民报警称,周某某等人在当地推广种植仙人掌,并与他们签订了购销合同。周等人收取种植户仙人掌种款,但在仙人掌成期后,不履行购销合同,并不见其人。

  经侦查查明:周某某等人于2004年10月21日成立湘潭县宇翔生物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后,在安徽亳州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兴邦科技集团湖南省总公司”名义与公司职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完全套用安徽亳州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关食用仙人掌推广种植的宣传资料印刷了大量的资料,先后在桃江、安化、宁乡设立了仙人掌种植推广中心,并陆续发展了郭某等19户种植户,分别与他们签订了仙人掌供种及收购合同,同时以每片8元,每亩2000片的供种价格收取农户种片款共计8.67万元。19户种植户在周的宣传推广下,共种植食用仙人掌15.1亩。

  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农户们种植的食用仙人掌陆续进入收获期,而周、朱等人只对其中的9户收购了一次,其余农户的仙人掌他们一次也未上门收购,在被收购的9户农户中,周、朱应付8万余元货款,而实际付收购款2.8万余元。至2006年4月底,周、朱两人因无法继续对农户的仙人掌进行收购,同时无法兑付相关的货款后逃之夭夭。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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