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未到期厂房拆迁 厂方称有12年
导读:
工厂是否需要搬迁?厂房眼下能否更新设备?如果面临动迁,作为土地使用者,这补偿权益是否归属到厂方?在听闻一系列“拆迁”传闻后,上海爱尔爱司石材公司(简称:“爱尔爱司”)正面临着企业成长17年后的最大困境。
工厂
不知能否享受补偿
引发争议的地块位于泰和西路2247号。在由上海爱尔爱司石材公司方面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用地位置记载为顾村胡庄小王宅,用地面积为47.3亩。
合同显示,1992年,顾村工业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29万美元,与日方投融资人合作建立了上海爱尔爱司石材公司,日方占股90%。17年以来,在该地块上建造了厂房,并安置了机床进行石材加工。
然而,工厂所在地块即将纳入拆迁规划。“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工厂所在区域将会是一片绿化带。”公司总经理杨文英说,目前,该区域已批给了上海宝山绿色生态置业有限公司。于是,公司随即面临提前终止土地使用合同的尴尬境地。
杨文英解释,根据相关许可和证明,该区域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截至2022年。“如果这一规划许可属实,那么合同将提前终止。”杨文英说。
杨文英担心,由于公司计划拓展业务,并着手扩建厂区,拆迁的消息无疑要让企业改变经营战略,而作为土地的直接使用者,厂方能否享受到拆迁补偿的权益?按照杨文英的说法,自己曾先后找到顾村工业公司、顾村镇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咨询求证,但至今无功而返。“得不到确切的答复,公司也因此进退两难。”杨文英说。
镇政府
扩建厂房“不现实”
对此,早报记者来到上海宝山绿色生态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对于拆迁的具体事宜,一般是交由镇政府具体操作,该公司仅仅在结算和规划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因此对于爱尔爱司所在地块相关细节并不了解。
而顾村镇镇政府动迁办工作人员证实,该地块的确是纳入了一处绿化带规划,但由于拆迁工作尚未展开,甚至规划细则也未出具,因此对爱尔爱司反映的现状无法指导。“按照正常程序,我们会和爱尔爱司公司相关责任人谈具体细节,并作情况了解。”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至于厂方扩建厂房、更新设备的要求,目前看来是“不现实”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2018年房屋拆迁合同样本简易版你又了解多少呢?那么2018年房屋拆迁合同样的格式你是否会写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
核心提示:窦先生租下一间仓库,租房合同到2015年到期,然而5月28收到房东的短信,要求终止仓库租赁合同,并且撤离全部东西,原因是政府要拆迁用地。而窦先生表示没
我于去年5月到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1年。今年4月28日,公司口头通知我不再续订合同,并支付了当月的工资和奖金,后我离开公司。请问:我可否要求公司支付未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