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签购房合同买房 5年后“房主”悔约撬家门
导读:
长沙市周女士11月24日来电:5年前,我和当时的房主张文白底黑字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5年后的今天她竟反悔把我家门给撬了。我很想和她坐下来好好谈谈,也想通过此事提醒大家,房屋买卖一定要依法依规,走完程序。
源于一份“草签”购房合同
在周女士办公楼狭窄的过道里,凌乱地摆放了电视机、液化气罐、床铺等大大小小十几件家居用品。周佳气愤地说:“这些家具都是23日一伙不明身份的人,从我长沙市沿江大道九家湾5栋602号的家里搬出来的。他们太霸道了!竟然第二次喊人撬了我家的门!”
原来这一切纠葛源于2004年3月10日,周佳和房屋卖主张文两人私下签订的一份购房合同。
“当时张文说自己在长沙市有一套53平方米的房子,是单位福利房,她愿意以7万元的价格卖给我。”之后,两人在没有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签下了一份购房合同。
合同上写明:甲方张文九家湾5栋602号房屋于2004年3月10日卖予乙方周佳,总价人民币柒万元整。甲方包办一切过户手续及费用,乙方于2004年3月10日先预付购房款贰万元整。乙方有权开始进行房屋装修及使用,在甲方拿出房屋产权证由乙方验证后,乙方再付与甲方购房款贰万元,余下房款叁万元在2004年内全部付清。
“蒸发”5年,买房成了租房?
“买房”半月后,周佳在之前所付购房款2万元的基础上又打了1万元给了张文。“此后张文就杳无音讯,一消失就是5年,还有4万元购房款也没给她。”周佳说,在这期间,双方并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今年11月11日,周佳接到一个自称张文律师的男子的电话。“他说张文不卖房了,之前给付的3万元就当5年来我住她房子的租金。”
周佳当即拒绝了对方要求。不想两三天后自己房门被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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