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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找人冒充父亲做房产抵押 借款还债涉嫌合同诈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9 09:05:07 人浏览

导读:

为还清债务,34岁的儿子和朋友一道找人来冒充自己78岁的老父亲,共同向担保公司抵押了父亲位于火车南站55平方米的房子,借款10万元。直至债主找上门,可怜的老父亲才知晓,儿子为借款还在外找了一个假父亲。这位儿子及其朋友因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被捕,昨日,青羊区人

  为还清债务,34岁的儿子和朋友一道找人来冒充自己78岁的老父亲,共同向担保公司抵押了父亲位于火车南站55平方米的房子,借款10万元。直至债主找上门,可怜的老父亲才知晓,儿子为借款还在外找了一个假父亲。这位儿子及其朋友因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被捕,昨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找个爹办抵押 涉嫌合同诈骗

  本案嫌犯之一的王纵横,今年34岁,目前休业在家;他的朋友王凯,今年38岁,自由职业者。两人因涉嫌合同诈骗,于今年6月23日、7月30日分别被青羊区公安分局逮捕。今年9月17日,青羊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对两人提起公诉。

  检方查明,去年1月2日,王纵横和王凯经过合谋后,由王纵横偷偷拿走其父亲位于武侯区火车南站住房的房屋产权证,以该房屋为抵押借款。为顺利拿到借款,王凯和王纵横在武侯区某小区找到一位守门大爷,冒充王纵横的父亲,办理了抵押房产贷款的相关手续,随后,又在房产交易中心同王辉(化名)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款10万,同时签订了抵押担保协议约定,如到期不还,房产抵押给王辉。签订协议之后,王辉分两次向对方提供的工商银行账户上打了10万元,王凯分两次取走了这10万元款项。

  约定日期到时,王辉没收到还款,也没能联系上王纵横二人。为此,他立即找到抵押房地址所在,准备和王父一道将房产过户。然而,他发现,这次见到的王父却和上次的“王父”不是同一人。王父坚称,自己根本不认识王辉,没签订什么抵押协议,更没借款。至此,王辉才发现上当受骗。

  庭审现场 一人认罪一人否认

  昨日法庭上,王纵横和王凯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是两人的认罪态度却截然相反。王纵横认为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法律,愿意积极赔偿。然而,王凯却认为自己无罪。

  对于是谁找的假父亲,面对检察官和法官以及辩护律师的询问,王纵横承认是王凯提议,但自己也同意。“我当时欠下王凯3万元钱,因没钱还,王凯提议把我家房子抵押,借10万元去做酒生意,有了利润就把钱还给他。”王纵横说,当时他觉得王凯的提议不错,便找父亲商量。作为家中的独子,王纵横一直很受父亲的疼爱,但他向父亲提及时,却遭到了拒绝。

  “王凯便建议我将房产证偷出来,找一个老人冒充我父亲。”王纵横接受提议,将房产证偷了出来,并买下一个假证放在家中,避免被发现。与此同时,王凯也为其找到了一名看守大门的老人,冒充其父。对于借款的去向,王纵横表示他一分都没拿,全被王凯取走。

  对此,王凯承认钱是他取的,但却表示他不是签协议的人。“我是无罪。”王凯辩称。审理近5个小时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律师观点

  抵押关系依法不成立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华清平表示,根据我国担保法,虽然房主的儿子签订了抵押担保协议,但是,房主并不知道这个协议,且王辉一方有审核的义务,所以这个抵押关系依法不成立。对于债主王辉,他不能取得房屋,但是,他可以依法向王纵横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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