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在哪备案
导读:
在房屋租赁中,有些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铺租赁合同在哪备案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铺租赁合同需要到房管局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下两类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一是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是对于租房用于居住的承租人《房屋租赁许可证》是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税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在哪备案”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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