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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要签担保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8 15:01:58 人浏览

导读:

保证人在担保关系当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存在的,他对于债务就是有着一个明确的责任需要承担的,所以保证人的对于债权债务合同是要签订担保合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保证人要签担保合同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保证人在担保关系当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存在的,他对于债务就是有着一个明确的责任需要承担的,所以保证人的对于债权债务合同是要签订担保合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保证人要签担保合同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保证人要签担保合同吗

  担保人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三、担保合同内容

  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保证人要签担保合同吗的全部内容。担保合同的签订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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