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合法有效的吗
导读: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那么反担保的有效成立条件是什么,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呢,反担保合同合法有效的吗?针对上面几个问题法律快车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反担保有效成立的条件
根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成立;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1.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二、反担保保方式有哪些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
1求偿保证,是指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2求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3求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三、反担保合同合法有效的吗
担保协议只要没有无效情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点: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合同的有效依附于主合同的有效,所以要确定担保合同是否有效要宪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有上述五项之一的情形即无效。
反担保其实就是一个担保协议,是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一个协议,其实现方式要依据反担保协议的约定,基本上与担保协议的实现方式一致。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反担保合同合法有效的吗方面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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