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款协议是什么情况
导读: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现在居民日常缴纳电费、水费、燃气费等甚至北方的居民冬季缴纳取暖费,都可以去相应的银行窗口缴纳,这其实是公用事业单位委托银行收款,使得居民不用再去单位缴纳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代收款协议是什么情况。
一、什么是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便于收款人主动收款,该结算方式适用范围亦十分广泛。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既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各种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前者是以邮寄方式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向收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后者则是以电报方式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向收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这两种方式由收款人选用。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在办理公用事业费委托收款时,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委托收款凭证的格式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签发委托收款凭证时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名称;(4)收款人名称;(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6)委托日期;(7)收款人签章。凡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此外,如果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欠缺上述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
委托收款的委托和付款
1、委托。是指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手续的行为。委托收款凭证即是如前所述的按规定填写的凭证;有关债务证明即是指能够证明付款人到期并应向收款人支付一定款项的证明。如水电费单、电话费单、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
2、付款。是指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并经审查无误之后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并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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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业务特点:便于主动收款,不受同城与异地及金额起点的限制。
适用范围:同城或异地结算。
适用对象: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1.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2.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3.付款人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拒绝付款的,付款人应在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或在收到通知日的次日起三日内出具拒绝证明。
一、功能定义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二、产品简介
单位或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储蓄委托收款(存单)、债券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的,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
三、申办条件
委托收款结算在同城、异地都可以办理,没有金额起点和最高限额;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工-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经开户银行同意后,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代收款协议是什么情况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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