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中抵押担保什么意思
导读:
如果要办理贷款合同,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抵押担保手续,抵押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自己的个人利益,尤其是要注意具体的手续办理,要按照规定来执行程序的办理。那么贷款合同中抵押担保什么意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1、贷款人委托本公司办理贷款手续,提交相应的贷款所需资料;
2、办理抵押、质押、物押的评估报告;
3、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表,签订贷款合同及各类协议书,并办托公证、保险等手续;
4、银行审批;
5、房产局作抵押登记,办理它项权利证;
6、银行确认,发放贷款。
房屋抵押担保虽然是担保方式中比较安全的一种担保方式,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一物多押”的风险。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土地使用权的风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另外,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可以用来抵押。因此,农村的集体土地如果用来办理抵押贷款,必须转化为国有土地。
3、登记期限的风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4、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出让土地根据用途不同有很多种,其价值是完全不同的,特别是工业、仓储等一类的出让地,由于其取得成本低廉,如果能够转变为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等用途的经营性用地,其价值是数倍的增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借款人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后,如果私自变更土地的用途,如将仓库用地变更为娱乐中心用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贷款合同中抵押担保什么意思的相关介绍,对于贷款合同抵押担保,我们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手续,尤其是担保风险方面的问题,在办理的时候要提前了解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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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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