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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1 18:29:08 人浏览

导读:

在房屋的装修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与装修公司可能会因为装修的质量等问题而发生纠纷,若协商不成的,需要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前提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在房屋的装修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与装修公司可能会因为装修的质量等问题而发生纠纷,若协商不成的,需要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前提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根据《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四部分第十条第100项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显然,按《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者形成并列而非包含关系。既然是并列的、两种不同类型的纠纷,那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不属于专属管辖,应按一般管辖处理。

  二、装修合同纠纷的特征

  合同主体的限定性。承揽合同的主体没有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即发包人和承包人是有限制的。

  合同标的的限制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承包建设的标的只能是属于基本建设的工程而不能是其他的工作;为不属于基本建设的施工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应属于承揽合同。

  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而对于承揽合同,国家一般不予特殊的监督和管理。

  合同形式有要式性。《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承揽合同则没有上述强制性规定。

  三、房屋装修合同纠纷预防及建议

  目前各地家装合同采用的都是统一制定的合同,在这份合同中,作为用户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2、在合同中必须注明所使用装修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等级、价格等,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3、装饰公司要求预先收取工程款数额不得超过总造价的60%。

  4、合同条款要清楚标明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违约处罚等条款。

  5、合同中的有关保修条文也是不可少的,而且应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乙方代购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自购材料或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的法律内容,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诉讼解决纠纷的前提条件,想必大家通过上述的介绍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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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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