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付款期限是怎样
导读:
在买卖合同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个付款期限的概念,对于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期限一般是指买受人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关于销售付款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销售付款期限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支付价款是买受人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但买受人仅仅支付了价款不足以表明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买受人必须在适当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才构成付款义务的适当履行。所以买卖合同付款期限的确定是买受人履行付款义务的实质性内容之一。买卖标的物与价金之交付除法律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或另有习惯外,应同时为之。
对付款期限的确定,如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对买受人的付款时间作出约定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于付款时间的约定,可以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之前、之后或者同时支付价款,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价款,也可以约定分期支付,对此,实践中不会产生争议。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1个月,在到期日前持票人可以到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超期后票据无效,只能由出票人回自己的开户行办理未用退回。
但票据到期后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持票人可以在有效期内凭银行汇票向出票人申请付款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票据法》中关于票据权利的规定时限“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1)即期付款汇票。是指持票人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到期日。即期汇票无须承兑,若汇票没有明确表示付款期限者,即为见票即付的汇票。
(2)定期付款汇票。是指在汇票的表面上已明确地指明了付款日期的汇票。这种汇票,持票人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以便明确付款责任。
(3)远期汇票。是指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进行付款的汇票。
(4)延期付款汇票。是指在提单日、交单日或其他特定日期后若干天付款的汇票。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销售付款期限是怎样的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大家可以了解,付款期限的确定是买受人履行付款义务的实质性内容之一,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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