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财产险合同纠纷注意的细节
导读:
处理财产险合同纠纷需注意哪些细节?在实际生活中,财产险一般投保的是一个财产地址,财产地址内的被保险人的财产属于保险责任范围。通常是一个厂房、一个仓库、一栋楼房等等。财产险出险事故一般都是由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整理介绍处理财产险合同纠纷需注意的火灾事故定性问题、火灾事故的损失确定问题和受损财产是否为保险责任范围的问题。
(一)火灾事故的定性问题
火灾事故的定性一般由消防部门经过调查后作出火灾事故报告,是被保险人原因,还是第三方原因,还是有故意的纵火行为,消防部门都会作出一个权威结论。被保险人原因和第三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律师要首先取得火灾事故报告,然后再结合保险单、保险条款进一步分析。
(二)火灾事故的损失确定问题
火灾事故中的损失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种:库存产品等流动资产损失流动资产的损失如果可以收集到相关销售合同、入库单、出库单、库存明细帐等凭证是最好的,但往往相关的凭证、帐簿在火灾中一并烧毁,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审计确定损失。
第二种: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损失
机器设备损失的争议在于设备的价值、折旧、报废还是维修、是否有残值等等,损失可以由第三方检测确定。
第三种:房屋建筑物损失
厂房、仓库、办公楼等房屋损失的争议在于是修复还是重建、重建的工程造价等,被保险人主张重建的,可以委托第三方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检测鉴定,如果鉴定为危房那确定是重建无疑的。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评估的工程造价有异议,且差距较大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重新预算。
(三)受损财产是否为保险责任范围的问题
1、租用的厂房
投保人以租用的厂房、仓库、办公楼投保,保险公司承保的,出险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租用的机器设备
投保时将租用的机器设备列明在被保险财产清单中的,出险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3、他人存放的财产
如果与被保险人有利益关系的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处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应重点把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这就要从权属关系、利害关系上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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