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效力 > 合同生效 > 主合同的效力是否影响从合同效力?

主合同的效力是否影响从合同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9 23:58:58 人浏览

导读:

【案情】1997年,齐某某以其所承包的集体企业福利包装厂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某村委会提供担保。后因贷款逾期未还,2000年银行起诉担保单位某村委会,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款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判决某村委会承担还款责任。2005年笔者担任该村委会法律顾问后

【案情】

1997年,齐某某以其所承包的集体企业福利包装厂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某村委会提供担保。后因贷款逾期未还,2000年银行起诉担保单位某村委会,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款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判决某村委会承担还款责任。

2005年笔者担任该村委会法律顾问后,经对齐某某所承包的福利包装厂调查发现,该福利包装厂在1997年从银行贷款前就已经注销了,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公章仍然在齐某某手中。

【法律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第五十二条, 1997年并不存在的“福利包装厂”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在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显然,原判决是错误的。据此,经与原审法院交涉,按院长发现程序,原审法院裁定对该案再审,现该案已经进入再审程序。由于银行方面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没有审查“福利包装厂”的营业执照,导致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无效,其责任不可推卸。而齐某某又没有偿还能力,最终银行将为没有认真审查借款合同主体的过错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提示】

通过本案我们应当引以为戒的是:提供了担保并不能保证避免损失,如果不认真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损失仍不可避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