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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2 02:48:52 人浏览

导读:

购买房屋的话要了解一下买卖方面的相关知识,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一般是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细节,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购买房屋的话要了解一下买卖方面的相关知识,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一般是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细节,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及时地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解释共计二十八条,主要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损害赔偿等规定。

  适用范围为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引发的纠纷。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房屋有哪些费用

  1、房产评估费

  房产评估费是指在办理房贷时,银行指定评估机构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进行评估而产生的费用,主要是为了控制贷款风险。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评估费并不是强制收取的,而且也并不是每一家银行都会要求买卖双方出示房产评估报告书,所以还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房屋贷款保险费

  房屋贷款保险费主要针对的是一次性付款或者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如果你的房子还在还款期间就遭受了不可抗力的损坏,购买房屋贷款保险就可以让你不至于赔个精光。根据《保险法》第10条的规定,购房者作为房屋的投保人,是需要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的。虽然,房贷险不是成功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但其作用不可忽视,所以还是支付一下比较保险。

  3、抵押登记费

  一般来说,抵押登记费是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时向房管局缴纳的服务费用。

  4、房贷利息费用

  贷款买房是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利息的,而贷款利息通常由首付金额、贷款年限、还款方式、贷款利率等因素决定。需要注意的是,贷款成功后一定别忘了按时还款,否则被罚息是小事,影响了信用等级就不好了,而且提前还款也并不一定就是件好事。

  三、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

  如果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的规定要求退房。

  实践中,开发商将商品房的钥匙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把购房人是否交纳物业管理费作为领取房屋钥匙的前提,由此产生了大量纠纷。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从法律关系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开发商的代理人,购房人只要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可拒绝交付房屋的情形,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基于《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购房人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依据上述合约的条款,追究购房人的法律责任,而不能以此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相关介绍,大家如果要购买房屋的话,要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相关流程,同时要了解一下合同的具体内容,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的阅读一下合同的相关条款。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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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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