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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量猛增 假赠与可能有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1 23:25:41 人浏览

导读:

“你的房子买了不足5年,若直接交易,要缴5.5%的营业税,不如办理赠与公证,费用能省不少”,昨日上午,李先生在省城一房产中介公司售房时,业务员给他出了这样的“点子”。自6月1日房产新政施行以来,合肥市公证处收到的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明显增加,到6月17日,此类
“你的房子买了不足5年,若直接交易,要缴5.5%的营业税,不如办理赠与公证,费用能省不少”,昨日上午,李先生在省城一房产中介公司售房时,业务员给他出了这样的“点子”。自6月1日房产新政施行以来,合肥市公证处收到的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明显增加,到6月17日,此类公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6.7%。

李先生给记者算了笔账,目前房产交易办理产权过户的需按总房价缴纳2%的契税,若房产取得不足5年出售的还要按总房价缴纳5.5%的营业税,而房产赠与办理产权过户只需缴纳4%的契税,“我的房子取证不足两年,预计售价大概40万,如果直接交易,契税、营业税得要3万元左右,但若是赠与的话,契税只要1.6万。”

  两者相比,赠与过户税费明显较少。合肥市公证处主任、一级公证员王伶分析认为,这可能就是新政后房产赠与公证数量明显增多的主要原因。采访中,不少市民虽是真实交易,却也希望通过赠与达到减少税费的目的,不过,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达夫认为,假赠与代替真买卖可能存在一些不良后果。首先,假赠与中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以合法形式掩盖逃避税收的目的,所以根据规定,买卖双方不受合同法的保护;而且,假赠与避税行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可能受刑事制裁。不过,目前难题是,赠与的真假很难判断,因为按一般公证程序,市民提供了必须的要件,就有权要求公证。

  对此,王伶一再提醒,由于赠与公证是不可撤销的,同时,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限期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旦出现问题,赠与人(卖方)将有可能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全额取得卖房款(包括追究对方的延期付款责任),即便打官司也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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