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怎样处理更好?
导读: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怎样处理更好?
个体运输户李某将一台重型大货车送到先锋汽车修配厂维修。由于是简单修理,修配厂说两天就能提车,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可是先锋修配厂在修车中不慎引起火灾,将该车烧毁。
经双方协商,先锋修配厂同意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万元。可是协议达成后,先锋修配厂拖了两个多月也未履行。李某多次讨要未果,将修配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车损10万元及停运损失2万元。对本案如何处理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双方没有订立修车合同,合同关系不成立。本案是侵权损害赔偿。先锋修配厂修车中烧毁李某汽车,侵害了李某的财产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侵权损害赔偿不应计算间接损失,故停运损失2万元不应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竞合。李某把车送到修配厂修理,修配厂同意修理并接收了车辆,双方合同关系成立。修配厂在修车中没有注意安全,把李某车辆烧毁既属违约,又是侵权,李某有权选择法律的适用,可以要求修配厂赔偿车损和停运损失。
思考:
1、李某与汽车修配厂是否订有合同?为什么?
2、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本案是否为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为什么?
3、对于上述两种意见,你认为哪一种意见更合理?为什么?
4、李某可获得多少损害赔偿?为什么?
律师回复:
1、已经达成修理合意,合同成立,由于该合同不需要国家批准,因此自成立时生效。
2、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约定完成承揽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汽车修理成承揽修理工作,李某支付费用,因此属于该类合同。
3、第二种意见。合同已经成立,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做人交付的材料,因为疏忽大意造成损失,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另外,这种损失属于对李某绝对权(财产权)的侵犯,可以按照侵权起诉。
4、李某可以获得直接损失的赔偿,也就是车款。另外,由于车辆不能及时得到修理使用(超过了2天),造成停业损失,与火灾有因果关系,应当赔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加工承揽合同必备的条款主要包括质量条款、原材料的提供和使用条款、验收标准和方法条款、承揽方的义务规定条款和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条款,那么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仲裁案?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作为第一被告xx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的委托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考虑:一、机械与原告xx麦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加工定作物的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封签样品,定作物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材料,定作方提供材料、物品的证据、耗料单、质量证书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