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承揽合同知识 > 报酬支付

报酬支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5 06:09:15 人浏览

导读:

报酬支付定作人应当按照承揽合同的约定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人有义务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承揽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有义务为此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主要义务。定作人向承

报酬支付


  定作人应当按照承揽合同的约定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人有义务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承揽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有义务为此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主要义务。
  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
  (1)当事人对于支付报酬的期限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承揽人支付报酬;
  (2)当事人对于报酬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则确定,即当事人对于报酬支付期限可以补充协议,达成补充协议的,定作人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向承揽人支付报酬;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3)对于支付报酬的期限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然无法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实务中,承揽人承揽的有些工作是不需要交付工作成果的,例如打扫卫生等,则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时间为承揽人工作完成之时。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