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违反仓储合同应如何承担责任? 1、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仓储物的品种、数量、包装交付仓储物于保管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存货
保管人承担违约责任条件有哪些? 依据《合同法》第394条规定,保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 1、仓储物必须是在储存期间毁损、灭失的,如果仓储物在仓储合同成立之前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享有哪些权利?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享有的权利有: 1、仓储费用请求权 仓储费用,是指保管人因保管仓储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仓储费、运费、修缮费、保险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有哪些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保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给付仓单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
什么是仓单?它有哪些主要性质? 所谓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填发的表明仓储关系存在以及保管人愿向仓单持有人履行交付仓储物义务的证券。仓单的主要性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违反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1、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不签发和给付仓单的;或者保管人签发的仓单缺少《合同法》规定的事项的,这都是违约行为。存货
仓单在什么情形下生效? 仓单生效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
仓单主要包括哪些事项? 根据《合同法》第386条规定,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哪些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存货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合同的约定将存放物交付入库 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名、数量、时间将货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依《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
【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合同生效时间】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特殊物品的储存】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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