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仓储合同知识 > 仓储合同概念定义及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概念定义及法律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1 11:51:21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以保管人向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合同标的。2、保管人以仓库为堆藏保管仓储物的设备。3、仓储物必须是动产。4、仓储合同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以保管人向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合同标的
2、保管人以仓库为堆藏保管仓储物的设备。
3、仓储物必须是动产。
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依法能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或经济组织。
5、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一方提供仓储服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
6、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