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s on a case of the Marathon Judicial Review for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
【正文】 案情简介: 中国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与2006年10月份签订了三份合同,合同约定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受益人约定为买卖双方的第三人,买方乙有限公司依约开出受
内容提要] 根 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和《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企业
(一)、案情概况 申请人:福建某进出口公司(下称申请人) 被申请人:佛山某贸易实业公司(下称被申请人) 案由:买卖合同贷款纠纷 1997年7月4日,申请人(卖方
1997年2月26日,Fondren(船东)与 Lagoven(承租人)签订Olympic Sponsor轮油轮程租合同。1997年3月10日,Olympic
「案情」 申请人:甘卫国,男,1961年10月26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宜昌市绿萝路45号,被执行人:宜昌市九洲购物广场(筒称九洲) 法定代表人:李琳,经理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东京分行、日本樱花银行、日本第一劝业银行香港分行、日本三井信托银行。 被执行人:奥林匹克饭店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奥林匹克饭店有限公
「案情」 申请执行人:德国SH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德国汉堡市36街区狄斯特恩大街18号。 被申请执行人:厦门联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