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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带变停车位 律师:侵犯业主公共利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2 12:58:19 人浏览

导读:

中广网银川5月26日消息“原本不宽敞的路面及部分绿化带被停车位占用,既破坏小区绿化环境,又影响居民出行。”昨日,银川市锦绣苑小区住户马先生反映,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将小区绿化带改成停车

  中广网银川5月26日消息 “原本不宽敞的路面及部分绿化带被停车位占用,既破坏小区绿化环境,又影响居民出行。”昨日,银川市锦绣苑小区住户马先生反映,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将小区绿化带改成停车场。

  昨日11时许,记者在锦绣苑小区27号楼和29号楼西侧看到,约1米宽的绿化带已被新铺的草坪砖覆盖,并划了车位线。小区超市一营业员告诉记者,“这是前两天刚刚弄的。”38号楼西侧对应着54号至60号车位,其中停放的两辆车车尾紧“靠”绿化带中的树。记者注意到,38号楼西侧道路约三分之一处被停车位所占,马先生担忧地说:“孩子放学后习惯在小区道路上打闹玩耍,就怕驾驶员倒车时会伤及孩子。”

  据神州物业锦绣苑物业站纳经理介绍,该小区共有360户居民,其中有车业主达240户。原有地下停车位49个,地上停车位54个,已无法满足业主需求,乱停车问题加剧。为此,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通过占用1米绿地铺设草坪砖增加了30个车位。纳经理无奈地说:“这样做非常矛盾,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银川市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根据《银川市物业管理条列》第52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改变用途。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另外,新实施的《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业主共有”。 (记者 安小霞)

(本文来源:中广网 所属: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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