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国有企业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过程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为生产特殊产品或属于特定行业的国有企业提供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国有企业在
我国《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行政审批类型及权限: 类型: 审核 权限: 审核 申请人资格及条件: 0 所需资料: (一)申办材料 公司章程(改制企业新制订
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与制定一般的公司章程相比,在制定章程过程中应特别注意: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
[摘要]:对国有独资公司法律制度上的规范是为了维护国家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体现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和意志,而如何充分维护国有独资公司自主权的同时完善所
我国《公司法》1993年颁布时,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条款是作为单独章节出现的。此后在1999年的《公司法》修正中也未作改动。如果说1993年《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记者齐中熙、谢登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表示,2005年,国资委将进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的试点工作,使国有企
1.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它的主要任务是从事对下属企业的产权经营与管理。国有独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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