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名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权的效力
导读:
显名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的同意转让股权的效力
因隐名投资中存在名义投资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名义投资人可能会利用其参与公司的便利擅自处分隐名投资人的权益,而第三人基于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材料等外在公示以及显名股东行驶股权的事实,而相信显名股东即公司股东而与之进行交易。
在隐名投资中,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和保护善意的第三人是一对矛盾。但是保护交易安全应当放在首位,所以法律在确定隐名投资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时,亦应当以保护善意第三人为价值取向。
故第三人受让股权属于善意,则实际出资人不得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但可以向名义投资人主张侵权,请求赔偿。当然如果第三人在受让股权时已经知道显名股东名下的股权非其所有,则其不符合善意的特征,其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只有经过真正的权利人——实际出资人的追认方可有效。
【延伸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我国一些,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也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参考,签订合同的一些有效期限,所以说对于我国一些实际出资人员在签订过程当中是有一些注意事项,接
对于我国的实际出资人员,在进行签订合同过程当中,我们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在签订合同后会发生相对应的法律效应来进行一些处理以及诉讼程序,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