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投资 > 外商直接投资 >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时限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时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2 00:22:13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为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