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注销 > 外资企业注销所需材料

外资企业注销所需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9 13:59:21 人浏览

导读:

外资企业注销所需材料

  外资企业注销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如是外方原件,须由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由翻译公司盖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