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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环保日12家企业上黑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9 21:30:36 人浏览

导读:

6·5世界环境日前夕,黑龙江省发布环境违法企业黑榜,省内12家企业因环境违法上榜并被处置,包括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企业4家,实施查封扣押企业5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3家,其中3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

  6·5世界环境日前夕,黑龙江省发布环境违法企业“黑榜”,省内12家企业因环境违法上榜并被处置,包括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企业4家,实施查封扣押企业5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3家,其中3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直接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据悉,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施行以来,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严格。我省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此次发布的榜单是其中一部分。新《环保法》规定的“按日计罚”规则,催生了全省环保史上的第一大单——对哈尔滨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的200万元处罚。此前规定都是一次性罚款,由于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企业宁交罚款也要排污。而现在,只要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涉及行政处罚,一天不达标,原来的罚款就累计增加一天,上不封顶。哈尔滨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原本被处罚10万元,但是该企业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从整改期限截止日起算,罚款每天增加10万,到第20天罚款就是200万。

  据执法人员介绍,“滚雪球”似的“按日计罚”,可以让原本企业不在乎的罚款金额变成“天价”,让企业知道违法是要付出高昂成本的,因而不再敢冒险。同时,新《环保法》也赋予了环保部门联合执法的“杀手锏”,原来企业看来无所谓的问题成了致命问题。特别是对于有污染处理设施却故意不使用、故意超标排放、故意偷排放等“恶意排污”行为,即使没有构成犯罪,企业责任人也将会被刑拘。此次“黑榜”中就有3人因环境违法被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6号锅炉未安装脱硝设施,在2015年一季度国控污染源监测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倍、0.4倍和0.9倍排放,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的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此外,佳木斯汤正泉塑料粉碎厂负责人汤正泉、绥化市北林区永安王景胜造纸厂负责人邵长江、齐齐哈尔市依安县锦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帅忠林3人,因系环境违法直接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被处置企业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大庆宏伟热电厂、大庆热电厂、哈尔滨双城周家镇东安村石家铸造厂、哈尔滨阿城亚沟镇建民采石场、佳木斯汤正泉塑料粉碎厂、双鸭山名轩浴池、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绥化黑龙江省龙王食品有限公司、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等。

  (原标题:哈药总厂等十二家企业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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