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条件需要哪些
导读:
如果公司的发展正处于上升阶段,且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获得更多的市场占有率的话,开设分公司是一项不错的战略,那么总公司可以获取更多的投资资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分公司注册条件需要哪些。
1、分公司的注册项目包括:
名称,营业地点,负责人和业务范围。 此外,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2、登记:
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其次,应提交以下材料以建立分支机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综上所述,分公司的注册由上述所示,与普通公司的注册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只不过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其资产也由总公司操纵,所以很多时候总公司设立分公司很有可能只是吸引投资资金。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分公司注册条件需要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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