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其他 > 公司注册登记 > 外省分公司怎么办理?

外省分公司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9 07:13:13 人浏览

导读:

每一家大型的公司要想得更大的发展,一般情况下,都会进行在外地设立自己的分公司。但是分公司的设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也是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才行。那么在外省怎么设立分公司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外省分公司要怎么进行办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每一家大型的公司要想得更大的发展,一般情况下,都会进行在外地设立自己的分公司。但是分公司的设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也是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才行。那么在外省怎么设立分公司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外省分公司要怎么进行办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省分公司要怎么进行办理?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母公司决策层有建分公司的决议,到建分公司的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要特别提醒的是此时“名称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后面“分公司设立申请表”所填内容要一致,不然就非常麻烦了,这是最新新的规定)

  2、准备好材料:母公司章程与执照复印件(别忘了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要有委托事项与权限,经办人的身份信息)、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件与身份证信息;

  3、分公司场地证明(自有房要有产权证,租赁房要有租赁合同,非城镇用房要有指定政府的证明);

  4、经营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过母公司就可以,但你作为分公司(不能独立核算),不具备资质条件,如果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你分公司不能与母公司一样的经营范围,你的经营范围只能是“为母公司承接业务”,

  5、最后提醒一点:分公司设立后,你要持分公司执照到母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去备案。

  三、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外省分公司怎么进行办理?相关内容。异地分公司的注册办理并不麻烦,大家在进行注册登记的时候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就可以了。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