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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对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进行补学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6 16:58:43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对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进行补学的通知各位造价员: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站今年上半年对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经我站与中价协研究后决定采用网络学习的方式对未参加学习的造价员进行补学。补学

关于对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进行补学的通知

各位造价员: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站今年上半年对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经我站与中价协研究后决定采用网络学习的方式对未参加学习的造价员进行补学。补学时间到明年3月底,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参加学习的,我们将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并没收执业用章,并将注销名单刊登到宁夏工程造价刊物及造价网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范围:

  2006年、2008年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2007年通过换发取得证书,且未参加今年继续教育培训的造价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网址:

  该教育系统由中价协和宁价协联合举办,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运行和技术服务公司。

  登录网址:www.ceca.org.cn .学员可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模块,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三、继续教育课程播放时间及内容:

  1.课程播放时间:2009年11月15日——2010年3月31日。

  2.课程内容:《解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项目工程估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实践与探索》、《工程签证理论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等。

  网络教育系统对学员所选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 参加网络教育学习满30学时课程后打印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作为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四、验证要求

  学员学时符合规定的学时要求后,持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到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格注册科办理造价员验证及盖章手续。

  协会联系电话:5058495 联系人:于千千

  五、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300元/人。

  委托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负责收费工作,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 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 邮局汇款

  收 款 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 学院国际大厦1806

  邮政编码:100083

  邮局汇款单附言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宁夏造价员网络教育。

  3. 银行汇款 收 款 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060998018010000136

  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宁夏造价员网络教育。

  注: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一般需要等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要尽快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 (传真:010-82330766)至北京东大正保公司确认。如邮局或银行汇款注明信息空间有限,也可发传真注明汇款详细信息。

  六、其他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10-82326699.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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