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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造价员参加中价协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6 16:59:30 人浏览

导读:

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京建执注(2009)8号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通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的通知》(中价协[2009]017号)(见附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补充通

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京建执注(2009)8号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通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的通知》(中价协[2009]017号)(见附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0月1日起,中价协开通了“全国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根据京建执注(2009)7号文件规定,我市造价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面授或网络教育任意一种培训方式。

  二、参加网络教育学习人员范围及时间要求:

  1、凡2006年年底前取得北京市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至今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2009年已参加面授培训的人员除外)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2、2007至2008年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参加2009年11月10日至2010年10月31日(截止日)的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三、有关网络继续教育情况介绍

  1、网址:www.ceca.org.cn,学员可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模块,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2、课程内容:

  (1)考试课程:《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

  (2)其他课程:《解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项目工程估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实践与探索》、《工程签证理论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等。

  网络教育系统对学员所选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 参加网络教育学习满30学时课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内容见“考试课程”。造价员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作为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四、有关验证要求

  凡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学员,可持造价员资格证书、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及相关材料,到验证工作站办理验证手续。验证程序、验证工作站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关于开展北京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五、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根据中价协[2009]017号通知规定,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300元/人。 此费用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 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 邮局汇款

  收 款 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 学院国际大厦1806

  邮政编码:100083

  邮局汇款单附言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北京市造价员网络教育。

  3. 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060998018010000136

  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北京市造价员网络教育。

  六、其他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请拨打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2326699;对于涉及证书变更、验证等方面的问题可与注册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5981990或85984751.

  《关于开通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的通知》(中价协[2009]017号)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0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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