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和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导读:
2011年1月和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建安办函[2011]5号
一、总体情况
2011年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41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4起、死亡人数减少35人,同比分别下降58.54%和58.33%;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1人,同比下降12.50%.
2011年1月,全国有11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云南(3起、3人)、湖南(2起、5人)、河北(2起、3人)、浙江(2起、3人)、福建(2起、3人)、河南(1起、2人)、重庆(1起、2人)、黑龙江(1起、1人)、广东(1起、1人)、广西(1起、1人)、贵州(1起、1人)(见附件1);2月,全国有5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浙江(3起、3人)、河北(1起、1人)、广东(1起、1人)、海南(1起、1人)、贵州(1起、1人)(见附件2)。
二、较大事故情况
2011年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8人,同比分别下降75%和85.71%;2月,全国没有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1.2011年1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2.2011年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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